为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公众利益,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确保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人事部、环保总局决定从2004年4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此前,人事部、环保总局已于2月16日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配套文件。
所谓环境影响评价,是指环保部门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学科综合性强、涉及公众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影响到环保审批和决策的正确与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的从业秩序和从业行为势在必行。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管理的新举措,对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强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的管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责任追究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05年二季度举行,凡具备相应学历和一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验的人员均可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完)